常常聽到有人說自己做完驗身報告,被醫生告知自己得了某種疾病,風險若干,瞬間面如死灰、一夜白髮,甚至渾身失去氣力,通體突然大感不適⋯⋯因此,有人甚至連體檢都不去做,諱疾忌「檢」,彷彿醫生是催命的使者,隨時勾人魂魄,收割性命。承接上篇《「絕症」不可怕》,科學証明,幻覺確實能嚇死人的,所以(不幸地)上面描述的朋友也不是全錯的。可是怕壞消息影響情緒的想法雖然能被諒解,但事實還有另一半的責任在誰的身上呢?
老麥咖啡
很多人可能都聽過美國在1992年有一宗有名的訴訟”Hot Coffee Case”,被告就是眾人的老朋友老麥,而主角是一位買了他一杯熱咖啡的79歲老太太Stella Liebeck。老太太在喝咖啡時不慎將咖啡潑在自己的胯部,造成大腿、胯部、外陰等部位三度燒傷。因此她起訴老麥的咖啡過熱,新墨西哥州民事法院陪審團在一審時,表決須賠償287萬美元。結果經來來往往數回合後,老太太勝訴可得64萬美元賠償,而老麥最終成功庭外和解,互相簽署保密協議。業內人士估計賠償金額在60-70萬之間,折合港幣約500萬左右。有人取笑美國民主的無稽不合理,有人讚揚法律對弱者的保護很極致⋯⋯不論觀點如何,這件事只反映「原來人不一定要為自己負責」。
有人買單
正是這個核心思想,老師沒管好學生、醫生沒管好病人、天文台沒管好天氣等等投訴常常發生。首先聲明,我欣賞問責制不失為對強權作出監察和制約的好方法。然而我們退一萬步想,當我們成為事件受害者時,身心靈的痛苦真能被補償?一定要等到悲劇發生後才四處找人算帳嗎?即使有人為你買單,長遠來看,情況可能比沒有人為你「伸冤」更壞,因為「不用為自己負責」的毒根已悄悄埋下。這不是危然聳聽,香港醫療體制不知道是有意還是無意,普羅大眾被養成的意識正是如此:「我個人的疾病生死是應該由香港政府負責的」,就是這個原因,醫生無辜地成為了生死的判官,口中的報告講解頓成死亡警鐘。
認識自己
在為居住香港總有申訴渠道感恩之餘,如果我們平時稍為關注一下自己的狀態:多點認識一下身體構造、抽點精神感受一下身體現況、花點心思加強一下身體質素,這樣對自己的認識積少成多,以後就再不會被輕易因人一句說話,搬走你的健康了!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